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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改革仍需过大关


作者:宁南   浏览次数:    更新日期:2008-3-21 11:02:04   字号设置:[ ]



        由此可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路也在于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消除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遗产,建立起规范的市场制度,充分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的关键是政府自身的改革

        《商务周刊》:推进市场化的改革,您认为关键又在何处呢?

        吴敬琏:我认为,关键在于政府自身的改革。这是因为,前面讲到的改革任务,不论是消除旧体制的遗产,还是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都离不开政府自身的改革。目前各级政府管了许多自己不该管、又管不好的事情,许多应该管的事情又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因此,退出不该管的领域和管好应该管的事情,就成为当务之急。我赞成有些经济学家的意见,对好政府有两个要求:一是有限,二是有效。所谓有限,是说它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而不是“全能”的,政府应当给市场提供秩序,提供条件,而不应当去处理微观经济事务,更不应当在市场上有自己的利益。所谓有效,是说它是廉洁奉公,办事有效率,能够低成本地提供公共产品。

        往深处说,政府改革涉及到我国的政治改革。它的目标,就是在建设宪政民主制度下的服务型的政府。

        去年10月,香港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写了一篇标题为《“中国现代性方案”求解》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提出,中国现代化进程是否能够持续、社会转型是否能够实现,取决于自由、理性等现代核心价值观和具有较大包容性和协调不同利益群体能力的民主政治体制能否建立。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则应当借鉴中国经济改革中增量渐进的方式,力求避免大的动荡,实现软着陆。

        我赞成他的看法。在现代民主制度中,宪政、民主和法治三者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互相界定的。但是在政治改革的实际进行中,它们又可以是有先有后的,不同时期的重点可以有所不同。我认为在当前,应当在通过思想解放大讨论树立现代核心价值观的同时,以建立法治为中心推进政治改革。通过法治建设在各种权利主体之间正确地配置权力,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民主,加强大众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才有望稳步地实现好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现代化目标。

        市场经济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共同体,而不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都涉及到这个共同体中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因此,在改革决策的过程中,不应当采取“阶级斗争为纲”,“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的办法,用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压制另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而应当让各种合法的利益诉求都得到充分的表述,然后通过谈判和协商找到某种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这才是通向各个利益群体互补共赢和社会和谐的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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