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坐失”与“流失”
《商务周刊》:中国时下关于改革的争论还在进行,我们希望跳出争论本身,从俄罗斯转轨的经验教训出发,谈谈其对中国有什么样的借鉴作用。前不久您在翻译了《世纪大拍卖》这本书后也提出要“从邻居的不幸中学习”,让我们印象深刻。对于改革与转轨27年来的中国,现在又开始反思向左还是向右,向好的市场经济还是坏的市场经济,邻居的不幸有什么样的警醒作用?
张春霖:我在翻译完《世纪大拍卖》之后,写了一个翻译后记。那是在2004年春,当时我最大的感受是,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发生的很多问题,跟我们国有企业改制中发生的问题非常类似,所以实际上我写那个文章是想提醒大家,不要盲目自大,不要觉得人家俄罗斯一塌糊涂,我们一切都很好。
《商务周刊》:国内这场关于改革的大争论,源于郎咸平教授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论述和案例的剖析,他认为国有企业通过管理层收购(MBO)加速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非常不公平,实际是被雇佣的经理人在没有信托责任约束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窃取了主人的资产;进而通过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效率比较,他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率可能比民营企业效率更高,因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式应当予以修正。您过去10多年一直致力于国有企业转制的调查和研究,您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吗?应该怎么正确认识国企私有化的问题?
张春霖:我赞成引入信托责任,我们以前写的报告也都强调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当中要引入信托责任。全面引进信托责任这个概念,可以成为强化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公司治理的一个手段。至于说国有企业能不能搞得比私营企业还好,在经济学理论中有一个有名的“标杆(benchmark)”,是斯蒂格里茨和萨平顿两位经济学家1987年的一篇论文提出的观点,叫做“所有制无关”。他们的基本意思是说,如果能满足两个条件,所有制就无关紧要,私人企业可以做的事情国有企业都可以做,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可以搞得和私人企业一样好。哪两个条件呢?第一叫做“国家是仁慈的”,第二叫“合同是完全的”。
什么叫“国家是仁慈的”?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国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任何私心杂念,没有什么部门利益,没有什么地方利益,更没有什么私人利益,国家的每个部门、每个官员都是百分百地忠诚于人民利益。什么叫“合同是完全的”?就是每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都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老百姓可以百分百地监督政府,政府也可以百分之百地监督国有企业管理层。如果可以做到这两个,那国有企业跟私营企业就没什么差别了。当然,你可以很容易地发现,这都是非常极端的假定。这样的假定目的是为进一步的分析建立框架或“标杆”,现实当中这样的条件当然是不可能完全满足的。即使私人公司,只要存在所有权和控制的分离、存在严重的公司治理挑战,这样的条件也是不能完全满足的。但这个标杆可以大致说明,国有企业要搞得和私营企业一样好,难在什么地方。
从我们自己的经验来看,从1978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试图在国家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用了多少五花八门的办法?能想得出来的办法几乎都用上了,全世界国有企业改革的办法到中国来都能找到版本。最后到1990年代大家终于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把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搞好搞活”,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因此才有了后来十五大确定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这样的思路。尽管这个思路在这场争论中遭到质疑和批判,有人甚至轻蔑地将之贬低为“拍脑袋”拍出来的,但我仍然认为它是正确的。当然,一部分国有企业可以经营得非常好,今天很多行业的排头兵都还是大型国企;另一方面,私人企业也有亏损破产的。我并不怀疑一些国有企业可以经营得比一些私人企业好,也不主张国家从所有的国有企业都退出。
但也要看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从一些企业的退出既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不是说你不改制就永远不会退出。比如说一个国有企业,假设原来有100万资产,其中80万的债务,20万的所有者权益,那20万就是我们说的国有资产了。然后它连续亏损到现在,资产只剩下60万了,光欠人家的债务就有80万,这个企业国有资产已经等于负数了。你看统计表格上写着它还是国有企业,没人把它私有化,但国家在这里面已经没有权益了。这些企业叫“空壳企业”。1995年清产核资的时候,30多万家国有企业有37%(按个数)的比例是这样的企业。10年前,地方政府对国企的一般估计是,1/3是优秀的,1/3挣扎在盈亏点上,1/3是“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当时搞兼并破产试点的时候,一些地区摸底调查,整个城市国有企业加起来是资不抵债的,而且还是按账面资产算的。到现在,仍然有相当大量的国有企业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当一个国有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你可以不去动它的所有制,一百年都把它写在“国有企业”那个栏目里边,但是你得承认国有资产已经没有了。而且,如果你不给它输血,它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它就会被起诉破产,一破产就是“资产变现、关门走人”。有没有搞私有化?没有。国家退出了吗?退出了,是被动的退出。不用私有化了,因为国有资产已经等于零,没有什么可“化”的了。这就是所谓的“坐失”,你要卖企业可能发生流失,你不卖企业也可能发生坐失,坐失同样可以让国家从企业退出。
当然,坐失和流失比起来不那么耸人听闻。这主要是因为流失多数是一种资产转移,国家利益损失多少,少数个人就差不多能得到多少,这少数人于是很快就暴富了。这样就很容易激起公愤。坐失经常不是这样,在很多情况下,坐失的特点是国家利益的损失远远大于少数个人从中捞到的好处。大出来的部分哪里去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消失了,被浪费掉了。比如一些项目,几十个亿投下去,没开工生产就知道要赔本了,生产越多赔本越大,这样的项目多得不得了。这几十亿落到哪个个人手里了吗?可能都没有。你要去看还能找得到,就是在荒地上盖起来的一片半拉子建筑,一堆任凭风吹日晒已经生锈的机器设备。当然有的时候也有少数个人得到了好处,但那也只是几十亿当中的很小一个比例。几十亿的国家财产基本上打水漂了,没有让谁暴富起来。所以,坐失和流失相比,更容易使人放松警惕。
政府改革更为关键
《商务周刊》:过去国有资产转让的方式非常粗放,虽然媒体报道过很多国企MBO的案例,但直到现在相应的机制都还没有建立。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城市就可以限定期限要把整个城市的国有企业都卖光,而这当中出现的问题是谁的责任?下一步应该建立哪些相应的机制?
张春霖:如果从制度建设角度来说,经济学家们其实很早就在研究。比如说1995年吴敬琏老师和我写文章谈国有企业改制,就提出过三条建议:第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后来成立的国资委就是这样的机构。有个机构负责,最后国有资产流失了,打板子也知道打到谁的身上;第二,就是要有一个底价,要有一个第三方参与来确定的底价;第三,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引入竞争,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要在市场上公开出售股权。
我们不能说什么机制都没有建立,只能说建立得很缓慢。比如成立国资委,2003年前没有国资委,但在这之前也在卖国企。谁在卖?有时候市长自己卖,有时候工业局就卖了,最早的时候甚至还有企业自己卖自己的。所以第一条建立国资委是很大进步。第二条资产评估是一直很重视的,多年来很多人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害怕犯错误,那么保护自己的办法就是资产评估,因为第三方评估过了,你很难说他流失。但问题是资产评估在有些地方经常被操纵,走过场,再有资产评估的方法也有问题,我们的资产评估多数情况下都是历史成本法,而合适的方法应该用“收入折现法”,就是把未来收入流折成现在的收入,但是现在这个方法用的不是非常普遍,因为它技术要求很高。第三条,就是竞争,这是进展最缓慢的一个领域。其实这个东西用不着讲多少理论,你大街上找一个老大爷问问,谁都明白这个道理:信息要公开,三公原则,尤其是不能自卖自买。但是这么多年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就是到现在也不能说解决得非常好。现在很多自卖自买都绕着圈去搞了——当然我也只是听说——有很多曲线“MBO”的做法。产权交易也是这样,国资委现在规定所有国资转让都要进产权交易所,但我记得有一次一个产权交易所的老总说:“人家都是身怀六甲了,到我们这儿来领个结婚证。”也就是说人家私下里都谈好了,有的其实还是自卖自买。
《商务周刊》: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如果政府改革这个瓶颈不解决的话,其他竞争、评估等等一系列的市场机制都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甚至是瘫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