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当地交通枢纽千亩土地上巨大利益的纠葛,上海市松江区相关政府、政府下属公司、外商、代理人、施工方、法院等等各方力量,群集上演了一场超现实版的无间道。这场2002年拉开大幕的大戏,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地方政令与商业利益的深度结合,当利益突然膨胀得吓人,这些看似紧密的结合应声而裂。
深陷上海滩
进入8月,太阳烘烤下的上海滩屡次突破39度高温。与以往颇为不同的是,酷热之中间或暴雨倾盆,风雨过后却高温依旧。风云变化本是寻常,对胡润富豪榜上的常客、香港庄胜集团总裁周建和来说,却多少反映了他在上海滩的处境:水深火热。
周健和44岁,持秘鲁护照,是北京最早的房产开发商之一,其扎根崇文区旧城改造,累计投资已超百亿元。旗下的庄胜崇光百货年营业额达13亿多元,在北京妇孺皆知。周在香港、武汉等地亦有诸多商业地产项目。
2007年5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周建和占85%股份的上海庄城置业在浙江中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其拖欠2.77亿元工程款一案中败诉。由于作为项目公司的上海庄城没有其他资产,其唯一所属的松江新城交通枢纽工程将被法院强制拍卖。一旦拍卖完成,巨额利润不仅无法实现,前期投入的1亿多元也将血本无归,周健和深陷上海滩。
本案的标的物松江新城交通枢纽,位于距离上海市区30公里的松江新城北首,早在2003年就完成了地下全部工程,但从完工之日起即荒废至今,只有锈迹斑驳的吊塔和围墙外丛生的野草见证了这里曾发生的一切。
时间倒回到2002年,松江交通枢纽以及配套住宅项目,无论对周建和还是松江区政府来说,都承载着巨大的寄托与希望。
2002年,松江区政府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将上海地铁9号线进入松江区的第一站大学城周边1公里土地纳入区规划,随后组建上海城通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并以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方式打包在香港进行招商,与周建和的庄胜集团达成共同开发协议。
根据该协议,由周建和投资建设交通枢纽工程,作为对其投资的补偿,松江区政府把周边1000亩土地低价出让给周建和,用于住宅开发。
“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在这个项目上的收益将超过以往任何一个商业项目。”周建和告诉《商务周刊》,他当时乐观地估计,整个项目的利润将达到30亿-40亿元人民币。这些利润部分投入建成客运中心,则会给他带来更稳定的长远收益。
对于松江区政府来说,客运交通枢纽也有更大的意义。
作为上海一城九镇规划中的工业重镇,松江经济自1998年撤县设区以来一直走在上海远郊区的前列,其工业区聚集了大量制造企业,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但困扰松江的依然是交通问题,在2007年8月份上海到苏州的动车组开通后,上海与苏州之间只有20多分钟的距离,而不间断发车的沪松专线客车则须40分钟。
上海地铁9号线正是连接松江与上海市区最快捷的客运命脉。规划中的交通枢纽,将引入松江24条公交线和出租车专区,9号线直接纳入交通枢纽,由146台电梯连接不同交通区域以及购物中心,其配套商业面积47万平方米,总投资预计20亿元,被人寄望成为松江新城的地标性建筑。
但现在,9号线在今年年底就将正式通车,躺在9号线旁边的庞大烂尾工程却成了折磨人的心病。
导致地标性建筑烂尾的原因,来自于一场复杂的股东纠纷,它的背后,则是围绕客运中心周边那1000亩土地的反目成仇。
骨头在,肉没了
2002年5月,松江客运中心工程正式设立中外合资项目公司——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庄城)。经过一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金为1200万美元,周建和旗下的北京庄胜和香港建彩合计持股85.85%,自然人林敏持10%股份,上海城通持股4.15%。周建和以大股东身份出任合资公司董事长,沈伟得以香港建采公司董事身份担任总经理。根据合同约定,上海城通负责通过划拨和协议出让方式,把交通枢纽和配套土地共计1200亩落实到上海庄城名下。
随着土地出让制度在2003年转为“招拍挂”,股东四方改变了土地落实方案。2003年12月份签署的《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中对地块进行了具体划定:客运中心及配套工程用地为262亩,采用先办理市政用地手续、然后转批租的方法操作,土地价格25万元/亩;周边住宅用地969.39亩,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分别是嘉松南路2号地块388.58亩、祥和路2号地块257.47亩,以及大学城站2号地块323.34亩。几方商定的土地安排为,城通确保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供给上海庄城的土地,按51万元/亩的价格结算,高出部分由政府小股东城通公司承担,并在客运中心建设期内视做城通对庄城的债权,在客运中心项目交付使用后予以取消。
在此前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陆续发布了其中两幅土地的招标公告:2003年8月,嘉松南路2号地块公开招标; 2003年12月,大学城站2号地块。
周建和告诉《商务周刊》,按照《补充合同》规定,城通方面有义务“确保”该三幅土地落到上海庄城名下。这一“确保”就是土地招投标书中明确规定,中标者同时也是松江客运中心枢纽的承建者。
事实上,据一位参与当时投标的人士回忆,这些地块因为位置好,参与投标的企业很多,但拍卖的最高价都不是最后的成交价,原因就在于上述这一限制性条款。
“这是典型的‘名拍实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指出,地方政府规避“招拍挂”的惯用手段,就是在限制性条款上作“保险”。
然而被政府“保险”下来的招标土地却最终与周建和失之交臂。2003年12月底,北京庄胜以3.5亿元代上海庄城竞得嘉松南路2号388.58亩的地块。但到2004年4月18日,由于“土地出让金未交齐”,该项出让被上海房地局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