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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肃零售潜规则


作者:钟加勇   浏览次数:    更新日期:2006-4-5 15:24:59   字号设置:[ ]


诈骗、逃债、另类金融等一些负面特征在零售业无序的扩张中渐渐显现,政府的“有形之手”第一次伸向这块最为市场化的领域


9月14日,一场关于“零售调控”的整肃风暴拉开了帷幕。
这一天,商务部联合四部委发布了463号文和464号文,前者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者是“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针对两大焦点问题——乱收费和占款,同时指向了零售业。
这场整肃风暴并非骤然而至,在此之前已有一系列的“政策热身”。
今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5月18日,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6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府文件击鼓传花似的一个接一个出台,这在历来堪称中国最为市场化的流通零售领域,是破天荒的事情。是什么样的危情让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开始频频出动呢?
几乎所有接受《商务周刊》采访的人都认为,政府此举与“普马事件”(普尔斯马特倒闭)有关。

后“普马”之害
2004年震动整个零售业界的“普马事件”,除了在内地兴风作浪之外,还波及了远在天山的新疆。2005年1-2月,新疆的两家诺马特(普马的子品牌)购物中心关闭,到现在已经过去9月有余,事件的处理依然深陷僵局,而此时,新疆正在迎来自治区成立50年大庆。
截至2005年3月,遍布全国的48家普马门店全面关闭,普马累计欠债20多亿元,董事长刘五一出走境外。从2004年5月普马长沙分店的抢货风波开始,不到1年的时间内,曾经在国内销售额达到40亿元的零售巨鳄就轰然倒下,速度之快让人侧目。
普马倒闭,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供货商,仅新疆境内的两家诺马特,涉及的供货商就高达600多家。现在这些供货商联合起来,给政府也形成很大的压力。
谢正宏,新疆利百佳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新疆洗涤日用化妆品企业协会副会长。2003年4月诺玛特刚在新疆开店,他就一直给诺马特供货,现在在诺马特的债权是20万元。
与谢正宏相比,新疆天元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温熙荣就没那么幸运,他2004年4月才开始给诺马特供货,每次大概15万元左右,到了第三笔货就出事了。
不过,他们都是风险意识很强的商人,是第一批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诺马特的供货商。谢正宏告诉《商务周刊》,2004年年中的时候,他们和诺马特的结账就开始出现问题,诺马特开始无故拖延货款,并找各种理由让供货商继续给他供货。与此同时,互联网上开始出现很多关于诺马特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跟诺马特进行谈判,于是,最后一批货在2004年国庆节发出,同时诺马特签订了一份“承付决议书”。然而,危机就是发生在这个时候,国庆节后诺马特并没有按照“承付决议书”执行。这引起了谢正宏的警觉,于是,他成了新疆第一批起诉诺马特的近30家供货商之一。
“从那以后,事态就急剧恶化,一天不如一天。”据谢正宏和温熙荣回忆,矛盾的爆发集中在2005年年初,因为这时候醒悟过来的供货商纷纷起诉,要求保全财产。诺马特不得不关门大吉。
记者在谢正宏提供的一份2004年11月25日签发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4>新民二初字第1328号)看到这样的调解结果:“上述合计242389元,被告诺马特公司须于2004年11月29日前支付原告利百佳公司68900元,同年12月25日前支付原告利百佳公司173489元。逾期不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支付原告利百佳公司3926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不过,直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10个多月,谢正宏还是没有拿到他的执行案款。他向《商务周刊》反映:类似他这样的第一批起诉诺马特的近30家供货商,虽然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也获取了财产保全,也胜诉了,判决书也下了,也执行到法院,但是他们的有效权利还是没有得到保护。
无论如何,这近30家先下手为强的供货商都有一纸判书在手,总算多了一个盼头。在他们之后的供货商,由于诺马特呈现出巨大的窟窿,没有任何资产可以保全,最后只能在法院登记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贸委贸易市场处副处长马龙江告诉《商务周刊》,现在诺马特的供货商都已经在法院登记完毕,整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登记在册的共有600多家。
据他介绍,最开始有人提出了破产的方案,但由于资金缺口太大——诺马特共有6000多万元债务,而其被封存账上的资产只有1000多万。如果破产,根据残值来划分的话,收回债权的比例只有不到20%,这无论对银行还是对广大供货商都于事无补。于是,一种供货商自救的办法——供货商联合起来实施债转股——浮出了水面。
新疆隆力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涛,现在担任着新疆供货商联合会筹备组的组长,他是新疆供货商自救方案的领军人物。
据刘涛介绍,在诺马特6000万元的债务结构中,直接欠供货商的货款是3800万元,银行(主要是建行)的债权是1500多万元,出于同样的目的,银行也同意帮助供货商协同起来进行自救。
他告诉《商务周刊》,自救的方案主要就是把那些提起诉讼但没有执行到案款的供货商和很大一部分没有提起诉讼的供货商的债权集中起来,作为股权,重新组建新的卖场。
在大部分供货商看来,原诺马特所在的位置和盘子是一个非常好的经营场所。因此如果重新组建的公司经营起来,就会有效地对供货商的货款逐渐进行偿还。
“不过,自救的方案也不好实施,因为原先诺马特的场地拿不下来。”一直跟踪处理普马事件的马龙江告诉记者,由于诺马特长时间不付场租,其房东已经跟当地一家叫“爱家超市”的零售商签了一份场地租赁协议。
这引起了广大供货商的群情激愤。刘涛告诉记者:“如果这家有基层政府背景的公司接盘,肯定要把所有的债权人甩掉。”因此,爱家超市无法进驻,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2005年5月,事态进一步升级,出现供货商上访的情况。乌鲁木齐市政府也从来没有处理过类似的群体事件。于是,事情被反映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出于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的考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最后以场地里面还有法院封存货物就发放营业执照不合理为由,收回了爱家超市的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协调工作的马龙江告诉记者。
8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对建行新疆分行“关于新疆诺马特商贸有限公司债务重组的报告”做出了批示,对建行的意见表示支持,并指示会同建行等单位共商及早重组的具体事宜。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重组阶段。”据刘涛介绍,由供货商组建的新公司——“乐亿多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7月注册成立,其主要职能就是接管原诺马特超市。
“普马事件”是零售业危情的一个缩影,更重要的是,它反映出来的零售业的不规范行为和畸形的做法同样存在于像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外资零售巨鳄,也存在于像国美、苏宁这样快速扩张的本土家电零售巨头。政府正是意识到了这种潜藏的风险,才对目前紧张的零售商与供货商、生产商关系出台规则,进行干预。
危情潜规则
“诺马特所做的事情,现在其他零售商都在做,他们挪用货款,肆意侵犯供货商的利益。”在经历了震惊整个零售业的“普马事件”后,作为供货商的隆力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涛对目前零售业畸形的发展态势颇为不满。
他以自己做隆力奇这个品牌十多年的经历向《商务周刊》指出:零售商占款这个恶习从家乐福就开始了,而且账期越做越长。“现在是最盛的时候,”刘涛说,“不仅大型的卖场,包括中小型的商场,甚至一些小小的商店都在干这样的事情。如果继续这么蔓延下去,那真是烂掉了。”
在刘涛看来,这些零售商实际上是在利用拖账压款的手段变相融资,而且这个融资比银行还厉害,不但没有利息还肆意克扣。“随便给你个收钱的补充协议,你不签有什么办法?半年不给你结账,反正你货款在我手里。”他愤怒地说,“于是,你要结1万元,那就先给他2万元的货;你要结2万元,就再给他3万元的货,就这么循环。”
联合证券零售业分析师吴红光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印证了刘涛上述的观点。他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使得国美、苏宁既获得规模快速扩张,又保持强劲盈利能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商业模式实质上是一种‘类金融’模式:国美、苏宁在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现金交易的同时,延期3-4个月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这就使得其账面上长期存有大量浮存现金。国美、苏宁像银行吸储一样,吸纳众多供应商的资金并通过滚动的方式供自己长期使用。”
吴红光通过对国美、苏宁两家零售巨头2001-2004年的利润来源和构成的分析得出:如果没有其他业务利润,这两家公司实际上将是亏损的。他进一步剖析国美、苏宁的其他业务利润构成,发现这两家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主要由促销收入、进场费用、管理费收入、上架费、空调安装管理费、展台费、代理费、广告费等构成。这些收入归根结底均来源于供应商返利及缴纳的“通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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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商务周刊    网站编辑: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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